问题 | 离婚后是否对前夫财产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前妻将失去对于前夫财产的继承资格,除非该前夫生前立下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
当夫妇二人的婚姻关系于法解除之后,便不再享有法律意义上的伴侣身份,故而作为前妻的一方并不具备成为其前夫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也就无法据此获得前夫留下的遗产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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