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的分配原则:
对于处于相同顺位的继承人而言,他们在遗产分配中所获得的份额通常应当是相等的,这也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基本准则。 也就是说,在同等情形之下,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平等地分享遗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则可能无法做到完全平等。 这些所谓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当某位继承人的生活出现较为严重的困难且其自身亦缺乏劳动能力时,在进行遗产分配时,我们应对其加以适当的关照; 其次,如果某个继承人确实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的抚养责任并且与其共同生活,那么在对财产进行分配时,他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权益是必须要得到满足的,而是赋予了这个继承人更多的选择权; 最后,即使某位继承人具备抚养能力并且具有抚养条件,但是如果他未曾履行过抚养义务,那么在面对遗产分配问题时,他将无权或仅能享受较少的财产份额分配。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法律所规定的,体现出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关联性。 基于上述原则,当某个继承人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时,他就不能获得全部或大部分遗产: 第一,该继承人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第二,他未能履行扶养义务; 第三,其他合法继承人对是否均分存在争议并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