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方法可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欲免于承继尊长的遗产,可进行合法的免除传承选定,即所谓的放弃继承。
所谓的继承人,当其做出所述操作时,应在处置及分配遗产之前,以正式的书面对话形式,明确并积极地表明取消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若无此举者,将视作已接受父亲或母亲手中的遗产。 这项选择,亦称为“继承的弃置”,它所代表的含义即是继承人拒绝接受被继承人托付的遗产意向和用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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