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去世后是否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尚未出生的胎儿的父亲离世之后,他或她仍具备法定的继承权。
依法明确要求,在进行遗产分割之时,必须保障胎儿的合法继承权益,将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原则上为乎各遗嘱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额。 因此,在无异议情况下,我们可以确信,胎儿确实具有继承权。 假设孩子顺利诞生且身体健康,那么他(她)就可以作为继承人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享被继承人的遗产。 然而若孩子降生时不幸夭折,则所保留的那份财产将根据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处理。 换言之,如果孩子出生即告去世,他为孩子预留的遗产将由法定继承人为其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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