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妻子与孙子争继承权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再婚配偶与孙子争夺遗产继承权问题的解决方案,通常的做法是,被继承人的再婚配偶将依法获得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权利;
然而,如果孙子的父亲未能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话,那么并不存在所谓的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孙子无法享受到法定的继承权利。 但是,在此类情况下,只要被继承人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对其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后续安排,则可以排除上述原则的适用,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遗产继承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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