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不赡养父亲,是否还有权分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
然而,在涉及房产等复杂遗产继承问题时,必要的前提条件也是必需的。 若子女未能充分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就有可能导致其继承遗产的资格消亡。 以下列举出几种会导致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首先,蓄意杀害被继承人; 其次,为获取遗产而不惜杀害其他继承人; 再者,遗弃被继承人或是严重虐待他们; 此外,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的行为,情节同样十分严重; 最后,还包括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逼迫或阻止被继承人设立、变更甚至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亦将取消其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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