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房产可以给配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配偶离世后,其名下的财产并不自动成为另一方的独有财产。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获取到的房地产,理应由夫妻二人共享所有权;倘若双方在婚后并未就该物业归属进行约定的话,则默认两人各自享有50%的所有权份额。 而当丈夫不幸谢世之后,其所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份额会被视为遗产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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