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前任配偶所生育之子女一般都将享有其父或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倘若该前任配偶的子女并非女士与其前任配偶之间的亲生,但是女士与其前任配偶共同对该子女进行了扶养并培养了深厚的感情,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名子女依法有权继承女士的遗产。若并未建立起这种扶养关系,则该子女便无权参赛。然而,若此类子女为女士与其前任配偶的亲生,那在离婚之后,子女自然拥有对其父母各自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无论过去发生过何种变故,如离婚等,亦不能剥夺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益。因此,在父母离婚之后,子女享有继承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他们仍将依照继承法的相关条例,合法享有其父母的财产。对于任何关于遗产传承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或公证机构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加详尽的法律建议以及指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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