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一方已故另一方继承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公证并不是必要的,通常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公证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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