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一、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依照遗嘱取得。 本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人可以通过被继承人立的遗嘱获得继承权,也就是被继承人依法用遗嘱的方式授于继承人继承权。 三、依照遗赠扶养协议取得。 被继承人可以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在完成了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可以获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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