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时如何分配房产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关于拆迁房屋的分配以及房产产权的转让问题,必须要依据实际的具体状况来做出合理的决定。
假如您的拆迁房屋乃是在您过去的婚姻生活期间所获取得到,并且经过合法法律程序被确认为属于您与配偶之间的共有财产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将会被依法以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若您的拆迁房屋来源于您在婚姻之前的个人财产,即结婚前已经存在的房产在婚后发生了转变而形成了现在的拆迁房; 亦或是因为您在婚姻期间遭受到了人身伤害,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款,从而购买了现有的拆迁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拆迁房通常会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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