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之收益的归属问题,我们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态度来进行评价。
如果这些收益主要来源于孳息与自然增值,例如,婚前置办的储蓄款在婚后所获得之利息以及婚前行使所有权的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自然增值部分,那么它们仍然应当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若这些收益是通过投资或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它们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以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为例,若该房产在婚后被用于出租并因此获取了租金收益,那么这笔租金收入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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