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之际,关于婚后涉及到的拆迁房屋所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我们需要以全方位的视角,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众多的因素来加以准确定位。
若此类拆迁房屋源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者源于婚姻期间所施行的共同拆迁政策而获得,那么按照惯例,它们将被归类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如果这类拆迁房屋是由某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某种方式而转换成为了新的住房形式,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投资和努力,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类房屋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原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的分割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在家庭中所做出的实际贡献、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以及对无过错方的适当照顾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