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离婚案件的改造房分割问题上,需要对许多重要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量,如拆迁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被拆迁房产购置或者受偿资金的取得时间以及购房资金的来源等多方面的因素。
倘若被拆迁的房产安排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并且在购置过程中动用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予以公平合理的分割。 然而,若被拆迁的房产属于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房产,在婚后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且补偿金额主要依据原房产的价值来计算,那么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房产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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