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流程及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房产过户事宜的处理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当事人双方务必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离婚证书原件以及经过公正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决书,另外请确保您手上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证明即房产证。 接着,两位当事人需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向其递交上述所有的申请资料。 在收到申请之后,工作人员将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便可着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至于所需支付的费用方面,主要涵盖了登记费和工本费等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这些费用的总额应该不会过于高昂。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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