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离婚是法律事实还是买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
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到房产的分配,其基础在于夫妻关系终止这一书面法律认可的事件。 因此,离婚的结果之一便是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细致且合法的划分,其中自然包含了房屋产权。 如果夫妇中的一方私自隐瞒、转移、贱卖、损毁或消费掉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试图通过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负债来侵吞对方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虽已离婚,但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上述行为者将可能被判定只能得到较少量的分配或完全无法获得任何财产分配。 然而,在离婚结束之后,如若另一方察觉到了先前存在的这些不当行为,他们依然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申请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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