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财产分割协议丢失所引发的困扰之时,建议您先行保持冷静,切勿过于焦虑。
针对此类情况,您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您可以前往办理离婚登记的行政机关寻求查阅与复制保存的协议文件; 若系遵循法院裁判恕离之程序,则可向法院档案室提出调阅相关档案资料的请求。 此外,倘若您手头尚有其他能够证实财产分割约定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将对您的维权行动产生积极的辅助效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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