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什么案由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司法实践中,离婚事务往往被划归为“离婚纠纷”这一类别加以处理。
这一类别的案件主要涵盖了关于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财富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诸多方面的争议与纷争。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离婚纠纷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审视并深入研究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及其合理分割方案、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子女的权益等关键性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