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拆迁房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的拆迁房屋在离婚过程中的处置问题,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该房产是否已经正式登记在夫妻任意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
倘若尚未完成登记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房产将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 然而,若是已经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接下来还需要进一步观察登记的日期、房产的出资状况等等。 假如该拆迁房屋在婚后登记在某位夫妻的名下,并且这并非该方父母出于赠与意愿而特意进行的操作,那么,这样的房产可能会被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若有书面证据表明此房产仅仅是赠与给其中一方子女的,那么它就应当被归类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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