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事实婚姻中财产的处理方式,其根本原则与合法婚姻并无二致,首要做到的便是尊重当事人双方的协商决定,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一般的解决办法往往是将财产视为共同共有。
对于双方在事实婚姻存续期内共同购买或创造的资产,例如房地产、机动车辆等等,会按他们各自对该财产的投入程度和贡献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后,再予以合理分割。 当然,倘若这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其在结婚前便已拥有的财产,那么在离婚之时,这些财产仍然应归属原所有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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