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房产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的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若明确登记在该方的个人名下,其性质大多被视为属个人所有财产。
然而,倘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的偿还责任,那么这部分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便应归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另外,婚后如有一方的父母为他们的孩子出资购买房产,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这在法律上被视为仅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行为,因此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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