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卖了还要对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协议离婚之际,房产权属已然被明确划归至某一方名下,且该产权变更登记已经成功完成,那么在转让此房屋所有权之时,确实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或进行签名确认。
然而,倘若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房屋产权归属尚未得到清晰公正的划分,或者即使明确指定由某一方完全拥有,却没有及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在此时出售房屋,通常就必须获得另一方的签名认可。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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