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产没过户算谁的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走向终结之际,如果双方曾拟定并签署了财产分割约定,然而却未及时进行资产所有权登记变更手续,这其中便可能隐藏着法律责任的双重风险。
若某方面对责任认识不够明确而有意拖延履行义务,此行为显然会加重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反之,若双方因沟通障碍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完成产权转移,那么责任的具体分配将变得较为复杂且难以明确界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尽管未实行产权备案变更程序,但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效力与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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