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转移财产怎样认定期限法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涉及到的财产转移问题的认定,所采取的时间期限并未有明文规定。
关键性的因素在于要精准地判断出财产转移行为是否真的产生于婚姻关系延续的那段时期之内,以及这种行为背后是否蕴含着故意逃避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的深刻意图。 在实际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倘若一方向另一方透露将于离婚前不久、例如临近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或者即将面临离婚协商的阶段里,突然实施巨额财产的处理、秘密瞒藏或私下转移等行为,常常会被视为带着极大的恶意去实施这些行动。 然而即便某些财产转移行为恰恰发生在离离婚尚有较长时间间隔的那个时候,若能充分证明该行为的初衷就是为了避免在离婚期间对财产进行公平分割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仍然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属于财产转移行为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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