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判的财产不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之后的财产分割裁决无法得到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原有案件的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是正当权利。
此项决议的核心思想即是,倘若在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违反法院所做出财产分配裁定的相关义务,未按要求履行其应尽职责,那么另一方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来强制令对方实行这种责任。 而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一方需要向审理该案的原审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同时附带适量的证明文件与正式的判定性文件。 接收到现行法规要求后,法院将会依照法定步骤,例如财产查封、扣押、以及拍卖等方式,以确保原来的判决结果得以实际落实。 假如被执行者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有权立即进行操作。 然而若被执行者没有实体财产作为执行对象,法院则可能会暂时终止或者是全面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并通知申请人等待发现被执行者新的财产线索后再行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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