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后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丈夫所有,但是婚后的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证书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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