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折迁补偿款是否属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所得折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补偿款性质具体分析。
1、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婚后拆迁所得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政府的补偿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的补偿,所以补偿安置房应属于被拆迁房所有人所有。 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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