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算。
律师解析: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一方婚前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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