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离婚房产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出资有明确约定,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办理。 如果没有约定,要根据双方购房时的目的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如果未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出资购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此房产应当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根据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未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出资购房的目的是为了赠与财产给产权人一方,此房产应属于产权人的个人财产。 当然,这是建立在有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的。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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