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会被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2、赔款或补偿,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补偿就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法定私人的补偿则不算。 3、个人生活物品,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继承所得,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被平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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