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宜中,女方所在地往往是一个关键地点。
按照法律规定来看,当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另一方若要起诉离婚,那这个案件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且时间都超过了一年,此时一方起诉离婚,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要是女方符合上述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离婚手续就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 不过,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规定,具体到实际情况中,还得结合各种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样才能确保离婚程序合法且有效地进行下去,让离婚这件事能够顺利地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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