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生效证明几年都没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法院未能及时出具离婚生效证明,这种情况实属罕见且异常。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立即同承办离婚诉讼事宜的法院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详细咨询原因,并对其施加必要的压力,以确保其尽快完成此项事宜。 这一现象背后的成因可能包括工作疏漏亦或其他程序性的困难影响了审理进程中的效率。 通常来说,在离婚判决尘埃落定之后,承载着重要法律意义的生效证明理应由主办该案的法院予以及时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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