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材料和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离婚程序通常要求以下材料和凭证:
第一,完整详细的起诉书,详细注明原告以及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附以充分合理的依据和论述等; 其次,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用于核实原告及被告的真实身份; 再者,提供婚姻关系的合法证明—结婚证书,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法定的夫妻关系; 此外,为了能证明夫妻情感已经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事件、婚外情行为、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则需要提供与财产有关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最后,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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