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刑拘了,还能在派出所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在派出所内获得直接释放的概率相对较低。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经由其直接受理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特殊手段,通过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人员的人身自由,以应对法定紧急状况。 然而,刑拘之后能否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进而实现释放,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进一步的侦查成果予以判断。 若在后续的侦查工作中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亦或是证据不足等情形,便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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