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判定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往往需要结合多方面的考虑因素。
诸如,若配偶中有任何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与其他第三者非法同居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长期虐待家中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等恶劣行径; 又或是由于无法调合的情感矛盾而导致家庭破碎早已超过两年之久; 甚至可能包括另一方存在频繁嗜好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行为且屡禁不止等情况。 若是在这些情况下,婚姻中的一方提出了强烈的离婚请求并经多次的调解无果后,很可能会被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