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能否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罪犯所服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开始正式计算;但若在此之前已先被加予羁押,则此等羁押一天可折算为刑期一天数。换言之,假设某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由法院判定确实犯有罪行并给予有期徒刑惩罚,那此人在拘留期间所受的羁押时长便可相应地折抵其应服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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