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需到民政局打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法院审判最终裁定离婚之后,并不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证书的颁发。
事实上,法院所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节书在法律效力层次上完全等同于离婚证。 一旦法院判定离婚成立,其下发的判决书或者调节书便已经确定了夫妻双方之间婚姻关系的结束。 而涉及到的民政部门则主要处理的是有关协议性离婚相关事宜。 因此,在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之后,当事人仅需凭借法院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便可证明自身的婚姻状况,无须再次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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