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能作为离婚法庭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录音在特定情况之下,是可以作为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接受并采纳的证据。
然而,只有当录音的获取途径具有法律效力,录制内容真实无误并且涉及到离婚案中的核心争议性问题,例如能够揭示配偶方存在不忠、家庭暴力等不当行为时,才可能获得法庭方面的采信。 反之,若录音的获取方式属于非法手段,如未经许可擅自在他人私人空间进行秘密录音,那么其作为证据的有效性则可能受到质疑甚至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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