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能撤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具有撤诉的权力。
这种权利是由法律所赋予的。 当原告在法院尚未做出判决之前选择撤诉时,法院将对其撤诉申请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 通常来说,只要撤诉是基于自愿的原则,并且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那么法院就会批准该撤诉请求。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原告在撤诉之后,并无新的事实或理由,而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会拒绝受理。 此外,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即使原告在撤诉后,仍然没有新的事实或理由,那么他/她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请求,也必须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