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案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通常的程序是原告需亲自赴庭参与审理。
然而,如果有特殊原因经过法庭批准可以免于出庭,诸如原告身患重疾或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抵抗的因素使其无法到达法庭。 然而,考虑到离婚诉讼所涉及的个人因素极为复杂,故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力参与庭审过程。 因为若未出庭的话,可能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真实情节的全面把握以及对相关法律事实的准确裁决,进而对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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