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要走什么程序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申请离婚,一般的程序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掌握的证据,拟定清晰完备的民事起诉状作为基础文件,并向具有相应权限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法院接收到您的上诉申请之后,他们将依据法定程序对您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随后会依法下达包括传票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书,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通知到被告方。 紧接着,法院将会组织安排开庭审理,要求原被告双方亲自出席法庭,就各自的立场和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详细阐述。 若首次审判未能达成离婚之诉求,并且未出现任何新的事实情节或者当事人主张的理由,则原告可在六个月后再次提出上诉。 一般而言,只要能够切实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就会按照既定法律规定作出支持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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