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异性暧昧聊天的记录可以是离婚的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与异性进行含糊不清暧昧交谈的记录,在特殊情境之下或许能够被视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这样的说法并不能一概而论。
当这些聊天对话的内容能充分证实某个家庭成员存在违背婚姻承诺中忠诚原则的不当行径时,就有可能对离婚诉讼产生深远的影响力。 然而,仅凭暧昧交谈本身,其证明力度相对较为薄弱,因此还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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