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精神病人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与精神病患者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务中,需要明确了解的是,分居期限并不能作为衡量是否具备离异条件的唯一标准。
当当事人中有一方被确诊患有精神疾病时,离婚事宜将会变得较为繁琐。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对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以及其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倘若患者的病情严重且难以治愈,已经对夫妻之间的感情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并且经过调解后仍无法改善现状,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依据分居期限就能够作出相应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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