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交付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的离婚诉讼案件,所需承担的诉讼费通常要求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之后的七个自然日之内予以支付。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为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且有序地实施和推进。 若有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可能会被视作以自愿撤回起诉而终止诉讼程序。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确因经济状况所限,无法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暂缓缴纳、适当降低或者完全豁免其应负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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