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中,通常需提交并充分准备以下各类材料以及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首先,您需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详细陈述此次离婚所涉及的特定主张、请求事项及事实基础与理由概述; 接下来是针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户籍簿等必要材料; 接下来,还需出具已缔结的合法婚姻凭证——结婚证书,以此来确保证据链条上的婚姻存在状态; 除此之外,还应附带提交夫妻共有财产相关的各项佐证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账户明细等; 若存在未成年子女情况,则需提供其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婚外情行为的相关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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