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义夫妻分居两年以上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若超过两年未同住一处,通常是指这对夫妇在没有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的前提条件下,彼此分别居住并相互间断绝任何形式的来往,同时在经济层面也不再有任何关联,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再给予对方必要的帮助,并且这种状况持续了整整两年之久。
在判断是否属于分居的情况时,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双方是否曾经共同居住过、是否还存在着夫妻生活、以及在经济上是否还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然而,在分居期间,如果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而导致双方短暂地共同居住,那么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于分居时间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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