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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准予离婚纠纷判决书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法院未能批准您的离婚请求,此刻切莫心浮气躁。
之所以出现此情况或许源于法院判定夫妻感情尚未到达彻底破裂的地步,抑或是证明您提出离婚理由的证据尚显薄弱。
然而,在法院判决结果正式公布且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您仍可再度向同一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在此期间,您需全力搜集更多有助于证明离婚合理性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不忠行为、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相关证据。
与此同时,您也应深入反思自己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所展现的表现以及所提出的诉求,看看是否有任何方面需要进行改善或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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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