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和生效协议离婚之前,夫妇双方必须就包括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在内的其他全部事项达成共识,同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以确保权利义务的明确清晰。
在此之后,夫妇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正式的离婚登记申请。 紧接着,该婚姻登记机构将根据双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工作,时间设定为从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算起30个自然日内。 若在此期间之内,有任一一方可提出不同意离婚的意愿,则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在接下来的30个自然日内,双方都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再次提出离婚证颁发的申请; 如若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则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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