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如何应对法律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若被告接到传票后,无合法理由而拒不出席法庭进行审理,那么该法院有可能依照程序权限作出缺席判定。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此类判决并不代表被告人可逃避其应负法律责任。 此外,在涉及财产分配及子女抚育等重要事宜时,法院将依据原告方所提交的确凿证据以及实际状况展开深入分析并依法裁判。 在此过程中,如若被告未能亲身参与审判,无疑将会错失为自身澄清事实、维护权益之良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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