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私自维修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您首先联系开发商,因购房当事人与开发商之间已建立起直接的契约关系。开发商不仅是商品房的生产商也是销售商,理应对商品房的质量负责到底。若由开发商负担赔偿责任,他们将进一步根据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依据合同条款向相关责任方寻求补偿。2、若是开发商尚未采取妥善措施解救问题,亦或是您对于公司所提供的解决方案并不苟同,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申请以求获得组织鉴定的协助,或者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当然,住户也可自行选择聘请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物业进行鉴定,所得鉴定结果可作为后续民事诉讼赔偿的重要证据。3、在最后的手段中,您需要考虑通过仲裁程序或状告至人民法院进行维权。如果以上途径皆未能奏效,您无奈之下唯有依据法律条文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开发商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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